丘艳荣与广州市满意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居间
日期:2017-04-10 / 人气: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01民终5906号
邱子龙:
丘艳荣与广州市满意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丘艳荣不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16)粤0103民初39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7年6月19日,08时45分在第三十三法庭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四月五日
编辑:天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