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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源科技起诉同业竞争对手胜诉 对方商业计划书

日期:2017-09-29 / 人气:

  同业竞争对手将自己写进了他们的商业计划书,自己在其描述中“被投资”、“被站队”,“失去了联合多家手机厂商的机会”,华天旭营销策划,珠海市小源科技有限公司愤而与对方对簿公堂。

  近日,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小源科技诉被告北京泰迪熊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案,判决小源科技胜诉,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商誉损失。

  小源科技2011年成立于珠海,是智能短信概念的提出者和先行者,以及国内领先的情景短信平台运营商。公司产品“信析宝”已和华为、三星等十多家主流手机厂商,以及腾讯TOS、阿里云OS等主流操作系统厂商开展深度合作,并借助该产品在2015年获得超过7300万人民币的A轮投资。

  小源科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7月,小源科技获知泰迪熊在第三方融资平台发布了一份商业计划书。该计划书中,有“电话邦已被小米投资,小源科技已被奇虎360投资。这两家都因过早站队,失去了联合多家手机厂商的机会”等表述。小源科技马上做出反应,华天旭商业地产销售,以虚假宣传损害商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

  “事实上,小源科技和奇虎360没有任何形式上的股权关系,也不存在所谓的‘站队’问题。”小源科技负责人告诉记者,华天旭商业地产销售,公司“被投资”、“被站队”这些描述会让行业内其他生产商或企业谨慎考虑甚至终止与公司的合作。“事实上,对方的违法行为,已经给我们的商业经营及在资本市场的融资带来负面影响。”

  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被告泰迪熊公司辩称,商业计划书中的信息是采取了严格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商业计划书的受众是私募投资机构,与虚假宣传或广告“广而告之”的基本特征完全不符。因此被告认为自己在融资平台上发布商业计划书的行为,不构成虚假宣传,未损害原告的商誉。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商业计划书中“被奇虎360投资”的表述不能成立。同时“两家因过早站队,失去了联合多家其他手机厂商的机会”是虚假表述。同时,法院认为,上述虚假陈述通过直接对比、对企业性质进行虚假描述的行为,直接排除了原告的市场竞争地位,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解,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综上,华天旭商业地产,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二款之规定,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赔偿原告商誉损失及维权的合理支出。

  小源科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国家对市场合理竞争相关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有权利和义务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不维权,违法犯罪的成本轻,最终为其付出代价的,将是整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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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天旭